question-icon 起诉案件少说了一个东西该怎么办?

我去法院起诉一个案子,交材料的时候才发现起诉状里少说了一个挺重要的东西。这个东西对我打赢官司可能有影响,现在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是能直接修改起诉状,还是得重新起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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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起诉案件中,如果少说了一个东西,通常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概念,在法律上,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具体主张。而少说了一个东西,可能意味着你少提出了一项诉讼请求或者遗漏了重要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司法实践,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是允许当事人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一般来说,在法庭辩论终结前,你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增加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如果你发现起诉状里少说了一个重要的东西,只要还没到法庭辩论结束的时候,你就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你要增加的内容。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准许。 不过呢,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增加的诉讼请求需要新的证据来支持,法院可能会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另外,如果增加的内容会导致案件审理范围大幅改变,影响诉讼的效率,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是否合并审理。 要是已经过了法庭辩论终结的时间,你仍然可以尝试通过另行起诉的方式来解决遗漏的问题。另行起诉就是针对遗漏的这个事情,重新向法院提起一个新的诉讼。但这种方式可能会比较耗费时间和精力,因为要重新经历立案、审理等一系列程序。 所以,当你发现起诉案件少说了一个东西后,要尽快和主审法官沟通,说明情况并按照法官的指引进行操作,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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