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证据材料还需要补充,能再次起诉吗?
之前我起诉了一个案子,当时证据不太全,结果败诉了。现在我又找到了一些关键的证据材料,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再次向法院起诉啊?心里挺没底的,怕又白跑一趟。
展开


在司法实践中,当案件证据材料需要补充时是否可以再次起诉,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事不再理”原则。这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对于已经经过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同一案件,当事人不能再次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也就是说,如果之前的案件已经有了生效的判决、裁定,一般是不能再次起诉的,而应该通过申请再审的程序来解决。 不过,也存在可以再次起诉的情况。如果之前的诉讼是因为证据不足而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而不是经过实体审理后作出判决的,那么当补充了新的证据材料后,是可以再次起诉的。因为驳回起诉并没有对案件的实体权利义务进行判定,只是从程序上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 另外,如果是在撤诉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所以,要是之前是主动撤诉或者被按撤诉处理,补充证据后再次起诉通常是被允许的。 总之,当证据材料需要补充时能否再次起诉,关键要看之前案件的处理结果是怎样的。如果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能再次起诉,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