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被欺负了打回去是否合法?
之前我被人欺负了,当时没还手。现在想起来还是很气,就想知道要是我现在回去把当时欺负我的人打一顿,这样做在法律上允许吗?我有点担心会给自己惹上麻烦,但又咽不下这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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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当以前被人欺负后选择“打回去”这种方式,一般情况下并不合法。我们先来了解正当防卫这个概念,正当防卫就是当我们正在面临他人的不法侵害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自己不受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里强调的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而当欺负行为已经过去,再去“打回去”,这就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了。这种事后的回击行为,往往会被认定为报复行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架斗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对方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还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所以,当以前遭遇欺负后,“打回去”并不是一个合法且明智的解决办法。正确的做法是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调解或者通过法律诉讼等方式,让法律来为自己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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