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重度缺血缺氧性脑病是否属于医院的责任?
我家宝宝出生后被诊断为重度缺血缺氧性脑病,我怀疑是医院在接生过程中处理不当导致的。我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医院需要对此负责,判断医院责任的依据是什么,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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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新生儿重度缺血缺氧性脑病是否是医院的责任,需要从医疗责任的判定原理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 医疗责任判定一般遵循过错责任原则。通俗来讲,就是医院在对产妇和新生儿的诊疗过程中,如果存在过错行为,并且这个过错行为与新生儿患上重度缺血缺氧性脑病之间有因果关系,那么医院就需要承担责任。比如,医院在接生过程中,医生操作失误,像使用产钳不当等,导致新生儿脑部缺氧,这种情况下医院就有很大可能要担责。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就为判断医院责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当怀疑医院有责任时,患方可以通过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损害鉴定来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则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在鉴定过程中,专家会综合考虑产妇的产前检查情况、分娩过程中的记录、新生儿出生后的症状等多方面因素。如果鉴定结果表明医院存在过错,患者可以与医院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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