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买房再复婚,该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之前和配偶离婚了,离婚后我自己买了套房子。现在我们打算复婚,我有点担心这套房子的归属问题,不知道复婚之后它会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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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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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后买房再复婚,该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回到离婚后买房再复婚的情况。离婚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此时双方的财产状态也进行了分割和明确。离婚后一方购买的房子,从时间节点来看,是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该房产属于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之后双方复婚,这套房子仍然属于购房一方复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复婚这个行为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影响该房产的性质。如果双方在复婚后对该房产的归属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比如约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这种约定可以是书面的财产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另外,如果在复婚后,双方共同对该房产进行了还贷、装修等行为,使得该房产的价值有所增加,那么对于增值部分以及共同还贷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复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了购房时的贷款,那么这部分还贷对应的房产价值增值部分以及还贷金额,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有权要求相应的补偿。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离婚后买房再复婚,房子属于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有特殊约定或者共同还贷等情况,房产的部分权益可能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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