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给未婚子女买的房属于婚前财产吗?
最近身边有朋友遇到这种情况,父母出钱给未婚的孩子买了房。现在担心万一以后结婚了,这房子的归属问题会不清楚。想了解下具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买的房是不是就属于婚前财产,不同的出资和登记情况又分别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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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给未婚子女买的房是否属于婚前财产,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 首先,若一方父母出全资购房,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房产应被视为该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出资行为通常被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其次,若一方父母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款项通过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且婚后由夫妻共同还款。此时,房产仍应属于登记方所有,但对于婚姻期间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包括贷款本金、利息以及其所带来的增值),在房产分割时,获得房产的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最后,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与双方的,那么即便在婚前购买,该房产也可能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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