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源性损伤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在医院治疗时遭遇了医源性损伤,身体受到了额外伤害。我不太清楚这种医源性损伤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医疗事故,想知道判断的标准是什么,自己能不能按照医疗事故来维权。
展开


医源性损伤指的是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疗人员的行为、医疗操作或者医疗环境等因素给患者造成的额外伤害。而医疗事故呢,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判断医源性损伤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关键在于看是否满足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第一,主体得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就是说,进行医疗行为的机构和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质。第二,要有违法违规行为,即违反了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比如医生在手术中没有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第三,主观上存在过失,而不是故意的伤害行为。如果医生是故意对患者造成伤害,那就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范畴了。第四,要有损害结果,也就是患者的人身受到了损害。最后,损害结果和医疗行为之间要有因果关系。 举例来说,如果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因为违反了无菌操作规范,导致患者术后感染,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但要是在一些复杂的手术中,虽然出现了医源性损伤,不过医生的操作符合规范,且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那么就可能不构成医疗事故。所以,医源性损伤不一定都是医疗事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上述构成要件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