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贩卖笑汽是否违法?


笑汽,通常指的是笑气,化学名称为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有轻微麻醉作用,并能致人发笑。在我国,吸食贩卖笑汽是违法的。 从吸食笑气的角度来看,虽然目前笑气未被列入毒品目录,但它对人体健康存在严重危害。大量吸食笑气会造成体内维生素B12缺乏,导致肢体麻木、巨细胞性贫血、中毒死亡等严重后果。并且,吸食笑气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吸食笑气这种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行为,可被视为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行为,可能面临治安处罚。 从贩卖笑气方面来说,若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贩卖笑气,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如果贩卖笑气数量较大、情节严重,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