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爱人结婚几年了,最近他家里老人去世,他继承了一笔遗产。我有点疑惑,这笔遗产算我们夫妻共同的财产吗?以后要是有什么情况,我有没有份呢?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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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一方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没有特殊说明的话,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比如,张三和李四是夫妻,张三在他们婚姻存续期间继承了其父母的一套房子,并且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该房子只归张三一人所有,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张三和李四的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这意味着,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某遗产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那么这部分遗产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王五和赵六是夫妻,王五的父亲立下遗嘱,写明自己的存款只由王五一人继承,那么这笔存款就只是王五的个人财产,赵六对这笔存款没有共有权。 所以,判断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是否有遗嘱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若没有这样的遗嘱,通常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有明确的遗嘱指定,那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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