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家里老人去世后我继承了一笔财产。我就想问问,这继承来的财产在法律上算不算我和我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呢?万一以后婚姻有个什么变故,这财产分割会不会有麻烦?想弄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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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情况下,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里,夫妻双方的财产通常是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的,继承所得财产也是婚姻期间的一种收益。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又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所以,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该财产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那么这部分继承的财产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体现了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遵循遗嘱自由的原则。 总之,判断继承的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是否有遗嘱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有明确规定的就是个人财产,没有明确规定的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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