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家里老人去世后留了一笔遗产给我。我现在有点担心这笔遗产的归属问题,不知道它算不算是我和我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万一以后和配偶有矛盾,这笔财产会不会有纠纷啊?我就想弄清楚继承的财产在法律上到底怎么界定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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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继承所得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得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如果在夫妻结婚后,一方通过继承获得了财产,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个财产是夫妻双方共有的。例如,在婚姻期间一方继承了一套房产,这套房产通常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法律也有例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明确,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意味着,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某部分遗产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与另一方无关,那么这部分继承的财产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比如遗嘱写明某笔存款只留给儿子,那么这笔存款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没有共有权。 所以,判断继承所得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关键在于是否有遗嘱明确指定归属。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未明确指定的,一般为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指定的,就属于指定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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