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上班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我在上班时间不小心受伤了,很担心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毕竟这关系到后续的医疗费用和赔偿等问题。我想知道具体在什么情况下上班时间受伤能被认定为工伤,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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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上班时间受伤不一定都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主要依据是是否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需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这三项核心要件。 首先,“工作时间”的界定较为广泛。一般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来确定。例如,单位规定的正常上班的8小时,这属于工作时间。此外,在工作场所内,职工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所需的时间、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的时间、及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必要工间休息时间等,也应认定为“工作时间”。比如,员工在上班前提前到单位准备当天工作所需的工具、材料,这个准备过程所花费的时间也算工作时间;或者在工作中间的合理休息时间,像喝水、上厕所等时间,同样属于工作时间。 其次,“工作场所”的范围也并非局限于固定的办公区域。可以按照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为完成领导临时指派的工作所涉及的场所进行掌握。例如,快递员在派送快递的途中,这个途中的区域就属于工作场所;再如,员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这些区域都算作工作场所;还有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情形,相关区域也认定为工作场所。 最后,“工作原因”是指职工受伤与其从事本职工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工作原因非常复杂,现实中,与工作具有因果关系的因素都可以构成工作原因。例如,职工在操作机器设备时,因机器故障而受伤,这就是因工作原因受伤;职工从事用人单位组织或者指派的活动受到事故伤害的,都应作为工作原因,但其中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像公司组织团建活动,员工在自由活动时间受伤,且该活动与工作无关,就不属于工作原因受伤。 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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