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雇佣关系中受伤的情况算不算工伤?
我朋友最近找了个临时工作,在干活时不小心受伤了。现在不知道这种临时雇佣关系下受伤能不能算工伤,也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处理赔偿等相关问题,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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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雇佣关系中受伤的情况通常不算工伤。 首先,需要明确工伤认定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而临时雇佣关系并不等同于劳动关系,它更多是一种劳务关系。比如,某人临时被雇去帮忙搬运货物,这种就属于临时雇佣关系,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在临时雇佣关系中,如果雇员因工作原因受伤,一般是根据雇佣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雇主提供的工作环境或工具存在安全隐患导致雇员受伤,雇主可能需要承担较大比例的责任;如果雇员自身操作不当,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也需承担一定责任。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而关于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中明确指出,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特定情形才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的是“职工”,也就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临时雇佣关系并不在此列。 总之,临时雇佣关系受伤一般不算工伤,责任承担主要依据双方过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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