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已享受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再就业受伤是否视为工伤?

我是一名已享受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退休后又找了份工作。工作时不小心受了伤,单位说不算工伤。我不太懂,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像我这种已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后再就业受伤,到底算不算工伤呢?
展开 view-more
  • #退休再就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已享受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再就业受伤是否视为工伤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一般情况下,正常在职的劳动者如果遭遇这种情况,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待遇的。 然而,对于已享受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再就业的情况,法律有不同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这就意味着,已享受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再就业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而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讲,已享受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再就业受伤通常不视为工伤。因为工伤认定是基于劳动关系,只有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来认定工伤并获得相应赔偿。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退休再就业人员受伤后就没有其他的保障途径。虽然不能认定为工伤,但退休人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退休人员在工作中受伤,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综上所述,已享受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再就业受伤一般不视为工伤,但可以通过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