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时是否都由保险公司赔?
我开车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我的车买了交强险。我想知道是不是不管什么情况,只要买了交强险,出了事故就都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呢?我不太清楚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和条件,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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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并非所有情况都由保险公司赔偿。下面为你详细讲解。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它主要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能获得基本的赔偿。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同时,该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上述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对于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对于人身损害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先垫付后可向致害人追偿。所以,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时不一定都由保险公司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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