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赠品造成损害是否能要求索赔?
我之前在商场购物时,商家送了一个赠品。结果使用这个赠品的时候,它突然出问题把我弄伤了。我去找商家理论,商家说赠品是免费的,他们没责任。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讲,因为免费赠品造成的损害,我到底能不能要求商家索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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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商家赠送免费赠品的情况。然而,当这些赠品造成损害时,很多人会疑惑是否能够要求索赔。下面就从法律层面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首先,所谓的免费赠品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从法律角度来看,商家提供赠品的行为通常是基于消费者购买了其商品或服务,这实际上是一种附义务的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也就是说,商家在进行附义务赠与时,对于赠品应当承担与正常销售商品相当的质量保证责任。 当免费赠品造成损害时,受赠人是有权要求索赔的。如果赠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商家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商家有义务确保其所提供的赠品符合基本的质量安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即便赠品是免费的,但它也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获得的一部分,商家同样需要对其质量负责。 消费者在遇到免费赠品造成损害的情况时,可以与商家进行协商,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投诉,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免费赠品造成损害,消费者是能够要求索赔的。商家不能以赠品免费为由而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消费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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