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撞了轻伤有保险就万事大吉了吗
我开车不小心把人撞成了轻伤,我的车有保险,本以为有保险就不用我操心了。但现在伤者好像还有些额外的要求,我就想问问,是不是有保险我就不用管其他的了,保险能全部解决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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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把人撞成轻伤,即便有保险,也并非就可以完全不管后续事宜了。 首先,我们要了解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基本概念。保险理赔就是当发生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给予赔偿。在车辆保险中,常见的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它在一定范围内对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进行赔偿。商业三者险则是车主自愿购买的,用于补充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会在其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然而,保险赔偿是有范围和限额的。比如交强险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方面是有限制的,如果伤者的医疗费用等超出了交强险的限额,那么超出部分就需要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由责任人来承担。此外,有些赔偿项目可能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像伤者可能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等,如果符合法律规定,责任人也需要自行承担。所以,即便有保险,在把人撞成轻伤的情况下,也不能认为就完全不用自己操心后续的赔偿等问题了,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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