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交保险合法吗?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目前处于试用期,公司说试用期不给交保险,等转正之后才交。我不太懂这合不合法,想知道在法律上,试用期公司不给员工交保险到底行不行,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展开


在我国,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不合法的行为。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它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里的用工之日,并没有区分是否处于试用期。也就是说,自劳动者开始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那一天起,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试用期内也需要缴纳社保。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进一步强调了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定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依法缴纳社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