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买了几份保险,现在和伴侣感情不太好,担心离婚时保险会被分割。想知道在法律上,保险能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呢?具体是怎么界定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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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保险是否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对于保险而言,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在某些情况下,其相应的价值是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比如,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分红型保险,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红利,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红利是保险投资所产生的收益,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再比如,婚后购买的年金保险,在婚姻期间开始领取的年金,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如果是婚前购买的保险,并且在婚前已经完成了所有保费的缴纳,那么这份保险通常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如果是一方因为人身伤害获得的保险赔偿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为了保障受害者的权益,使其能够得到充分的补偿和保障。所以,判断保险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购买保险的时间、保费的来源以及保险的类型和收益情况等因素。在处理涉及保险的财产分割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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