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收益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我爱人结婚几年了,最近他的一项专利获得了一笔收益。我想知道,在我们婚姻关系存续的这段时间里,他因为这项知识产权得到的收益,是不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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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识产权收益
  • #夫妻共同财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知识产权收益。简单来说,知识产权收益就是因为拥有知识产权而获得的经济利益,比如专利的许可费、商标的转让费、作品的版税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收益通常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是一个共同体,一方在这个期间所取得的收益,往往也包含了另一方在家庭生活中所做出的贡献,比如家务劳动、照顾老人孩子等。 不过,这里的知识产权收益需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如果知识产权是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取得,但是收益是在婚后才实际获得或者明确可以获得,那么这个收益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婚前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收益,只是在婚后才实际拿到手,那么这部分收益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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