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写利息是否合法?
我和朋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在合同里写明了借款利息。但我不太确定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我想知道在借款合同中明确写出利息,从法律角度来看是否被允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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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款合同中写利息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而利息是借款人使用借款资金而向贷款人支付的报酬。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这里所说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就是说,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在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以内,那么这个利息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受到法律保护。 例如,假如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65%,那么四倍就是14.6%,如果借款合同约定的年利率是10%,这个约定就是合法的,借款人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利息。反之,如果约定的年利率超过了14.6%,超过的部分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此外,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所以,当我们签订借款合同涉及利息问题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利息,并且确保约定的利率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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