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别人开发票是否犯罪?
我有个朋友找我帮忙给他开发票,我不太懂这方面,就怕这么做会触犯法律。我想知道为别人开发票这种行为到底会不会构成犯罪啊?我挺担心自己一不小心就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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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别人开发票是否犯罪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概念,叫虚开发票。虚开发票就是指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者开具的发票金额、内容等与实际业务不符。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如果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就会被认定为犯罪。这里的虚开行为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等情况。比如,甲公司没有和乙公司发生真实的货物交易,但甲公司为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用这张发票去抵扣税款,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 除了上述特定发票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还规定了虚开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也会构成犯罪。情节严重主要包括虚开发票份数较多、虚开金额较大等情况。例如,为他人虚开普通发票,累计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虚开次数较多等,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如果是有真实的业务发生,只是因为一些合理原因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并且按照规定进行了税务处理,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即便如此,这种代开发票的行为也不符合正规的财务和税务管理规定,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在遇到为别人开发票的情况时,一定要谨慎判断是否存在真实业务,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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