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未如实供述从犯算坦白吗
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的具体认定情况。我身边有个涉及共同犯罪的案子,主犯对自己的罪行有交代,但没把从犯的情况说清楚,我就挺疑惑这种情况,主犯这样还能不能算坦白呢,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判定的。
展开


在法律中,判断主犯未如实供述从犯是否算坦白,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坦白是指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这里的如实供述,不仅要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还包括自己知晓的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 这意味着,假如主犯没有如实将从犯的相关情况交代清楚,就不能完整呈现整个犯罪事实全貌。因为在共同犯罪里,主犯对从犯的情况通常是了解的,主犯如实供述从犯情况,是如实供述共同犯罪事实的一部分。 如果主犯没有如实说出从犯情况,有可能存在故意隐瞒或未彻底交代犯罪事实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没有满足法律对于坦白中如实供述的要求,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主犯未如实供述从犯不算坦白。 举例来说,如果一起盗窃案中,主犯策划并组织,从犯负责具体实施盗窃行为。主犯归案后只说自己参与了,但对从犯是谁、如何分工等情况避而不谈,这显然没有如实完整交代整个犯罪情况,就不能认定为主犯具有坦白情节。总之,主犯未如实供述从犯不符合坦白的构成条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