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出生证的婴儿送人后好上户吗?


在探讨有出生证的婴儿送人后是否好上户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收养,指的是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子女,从而使原本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之间产生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合法送养,是指生父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将子女送给他人抚养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同时,该法还对收养人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比如收养人应当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等。 如果送养和收养行为都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那么婴儿上户口通常是比较顺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对于合法收养的婴儿,收养人可以凭借收养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按照正常的户口登记程序为婴儿办理户口。 然而,如果送养和收养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私自送养和收养,那么婴儿上户口就会面临诸多困难。因为没有合法的收养手续,公安机关无法确认收养关系的合法性,也就不会为婴儿办理户口登记。此外,私自送养和收养行为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比如可能构成遗弃罪或者拐卖儿童罪等。所以,为了确保婴儿能够顺利上户口,同时避免法律风险,送养和收养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办理合法的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