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没出生是否可以办理送养手续?
我怀孕几个月了,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实在没办法抚养这个孩子,想把孩子送养出去。但孩子还没出生,不知道能不能现在就办理送养手续,想问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法律层面,小孩没出生是不可以办理送养手续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送养的概念。送养是指孩子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的行为。而这个行为的前提是孩子已经出生,成为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因为只有孩子出生后,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才涉及到监护权、抚养权等相关法律权益的转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这里明确提到的是“子女”,也就是已经出生的孩子。 在孩子未出生时,其法律地位还未完全确立,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抚养权问题,也就无法进行送养手续的办理。而且送养手续的办理需要一系列的法定程序,比如要对送养人的情况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送养条件;要对收养人的情况进行评估,看其是否具备收养能力和条件等。这些程序都需要以孩子已经出生为基础。 所以,在小孩没出生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送养手续的。如果确实因为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孩子,应该在孩子出生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相关部门咨询并办理送养事宜,以确保送养行为的合法性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