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社保继续在缴是否算在职?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之后没续签,但公司还一直给我正常缴纳社保。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我还算不算在职,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认定的,这种情况对我有啥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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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关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社保继续在缴是否算在职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劳动关系的构成等方面来分析。 首先,理解“在职”的含义至关重要。在职通常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并进行管理。这种劳动关系不仅仅依赖于书面劳动合同的存在,更注重实际的劳动行为和管理关系。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这表明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以实际用工为标志,而不是单纯依赖书面合同。当劳动合同到期后,若劳动者继续在原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也没有反对,并且持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这一系列行为可以被视为双方以实际行动继续履行劳动关系。 再者,社保缴纳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它是劳动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仍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从侧面反映出用人单位承认劳动者在职的状态。因为社保缴纳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已不在职,通常不会继续为其缴纳社保。 然而,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可能会带来一些潜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第二个月开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与劳动者续签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社保继续在缴的情况下,一般是算在职的。因为实际的劳动行为和社保缴纳等情况都表明劳动关系依然存在。但劳动者也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用人单位未及时续签合同,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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