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中介费不退还属于诈骗吗


一般情况下,收取中介费不退还不能简单认定为诈骗。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诈骗罪,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如果中介收取中介费后,没有为当事人进行任何中介服务行为,并且一开始就有非法占有这笔费用的故意,用虚构能提供服务等事实或隐瞒无法提供服务的真相,骗取当事人交付中介费,数额达到当地诈骗罪立案标准(比如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等,各地标准有差异 ),那就可能构成诈骗。 但要是中介正常开展了中介活动,只是最终没有促成交易,且没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情况,或者是因为委托人自身原因导致交易没成功,中介不退还中介费,这种情况通常属于民事合同纠纷,不属于诈骗。 比如,中介按约定带您看了多套房子,为您提供了服务,只是您最后没选到满意的,这种情况中介不退还中介费,一般不构成诈骗。再比如中介一开始就声称有大量优质房源,能很快帮您找到合适房子,但实际根本没有这些房源,收了中介费后也不做任何寻找房源的努力,就可能涉嫌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遇到中介费不退还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和中介友好协商,说明情况,要求退还;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还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让法院来判定中介是否应当退还中介费。 相关概念: 诈骗罪:就是前面提到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