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填写联系人资料是假的,这种情况属于诈骗吗?
我在申请网贷时,因为一些隐私方面的考虑,填的联系人资料是假的。现在有点担心这样做会不会被认定为诈骗。想了解下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界定的,会不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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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诈骗。诈骗,简单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网贷中填写虚假联系人资料的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只是单纯填写了虚假的联系人信息,而没有其他非法占有财物等恶意行为,通常是不属于诈骗的。因为这种行为可能只是出于个人隐私保护等原因,没有涉及到骗取财物的主观故意和实际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也就是说,构成诈骗罪需要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及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等条件。 然而,如果填写虚假联系人资料是为了实施其他诈骗行为,比如虚构贷款用途,企图骗取贷款后非法占有且数额较大,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 总之,网贷中填写虚假联系人资料本身不一定构成诈骗,关键要看是否存在非法占有财物等诈骗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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