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没碰到对方但对方摔倒,这种情况算逃逸吗?
开车的时候,我的车和对方并没有发生碰撞,但对方自己摔倒了。当时我因为有事比较着急,就直接开车走了。现在我有点担心,这种车没碰到对方但对方摔倒,我直接走了的情况,在法律上算不算逃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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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来判断车没碰到对方但对方摔倒后直接离开是否算逃逸,需要依据具体情形分析。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交通肇事逃逸的概念。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的交通事故,并不局限于车辆发生直接碰撞。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判断是否构成逃逸,关键在于是否存在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如果车辆虽然没有碰到对方,但由于车辆的某些行为,比如突然变道、急刹车等,导致对方受到惊吓而摔倒,这种情况下其实是存在因果关系的,应当视为一起交通事故。要是司机明知可能引发了事故,却为了逃避责任而直接离开现场,那就很可能被认定为逃逸。 不过,如果司机并不知晓对方摔倒这件事,或者有合理的理由认为自己与对方摔倒没有关系,从而离开现场,那么通常不构成逃逸。但在实际中,司机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并不知情或没有逃避责任的故意。比如,通过行车记录仪、现场证人等证据,来证明自己当时确实没有意识到发生了可能与自己有关的事故。所以,车没碰到对方对方摔倒后离开是否算逃逸,得结合具体的事实和证据,看司机是否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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