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光镜碰到别人反光镜又没注意到走了,这种情况算不算逃逸?
最近开车时,反光镜不小心碰到了别人的反光镜,当时完全没察觉到,之后直接开走了。现在心里有些忐忑,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不会被认定为逃逸,想了解下具体的判定标准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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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光镜碰到别人反光镜又没注意到走了,这种情况一般不算逃逸。 首先,需要明确“交通肇事逃逸”的概念。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例如,司机在清楚地知道自己撞了别人的车后,为了不承担赔偿责任而直接开车离开现场,这就是典型的交通肇事逃逸。 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车辆反光镜与他人反光镜发生刮擦后离开现场,由于当事人并不知道事故的发生,也就不存在故意逃避责任的主观故意。比如,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轻微的刮擦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如车内噪音大、注意力集中在路况等)未被当事人察觉,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为逃逸。 如果事后发现了这一刮擦事故,并且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按照保险公司的定损程序进行赔偿。当有证据显示对方同样存在过错责任时,当事人可以据此减轻自身的责任负担。若当事人故意破坏现场、伪造证据甚至销毁证据,则需承担起全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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