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到期公司口头不让做了,员工继续上班但公司不发工资,这种做法违法吗?

我在公司合同到期了,公司只是口头说不让我做了,但我还在继续上班,可公司却不发工资。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公司是不是违法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想了解下具体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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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合同到期后,若劳动者继续在公司上班,而公司未明确表示异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有义务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其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公司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工资。 另外,如果合同到期并且未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再签订新合同时,劳动者是有权获得双倍的经济赔偿的。例如,劳动者在该公司已经工作了3年,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支付6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若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之条款并寻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雇主拒绝续签则属违法行为,需向员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服务满一年可获两个月的工资补偿。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一些维权措施,比如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注意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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