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交五险一金是否违法?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目前还在试用期,公司说试用期内不给交五险一金,要转正之后才给交。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想知道公司这么做是不是违法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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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公司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是违法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五险一金”的概念。“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这些保障对于员工来说非常重要,它能在员工退休、生病、失业、遭遇工伤等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试用期内也应该缴纳社保。 关于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也应当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员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补缴。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投诉,由这些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员工还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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