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单位不给交社保是否违法?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目前处于试用期,公司说试用期内不给交社保,转正后才交。我不太懂这合不合法,想知道试用期单位不给交社保到底是不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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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社保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试用期单位不给交社保是否违法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首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简单来说,就是你为单位干活,单位给你发工资,你们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而社保,即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里的“用工之日”,并没有区分是否是试用期。也就是说,一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属于劳动关系的一部分。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进一步说明了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个特殊阶段,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之外。 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试用期单位不给交社保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种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试用期内的社保。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社保对于劳动者来说至关重要。养老保险可以为劳动者的晚年生活提供基本的经济保障;医疗保险可以在劳动者生病就医时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失业保险可以在劳动者失业时提供一定时期的生活补助;工伤保险可以在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获得相应的补偿;生育保险可以为女职工在生育期间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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