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还收取停车费吗?
前段时间我遭遇了交通事故,车子被拖去指定地方停放了。现在要去取车,不知道会不会被收停车费。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就怕被乱收费,所以想问问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到底还收不收停车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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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关于是否收取停车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从法律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在交通事故里,如果是交警部门为了调查事故而依法对车辆进行扣留,期间产生的停车费用,这属于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必要支出,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这笔停车费应当由行政机关也就是交警部门承担,不应该向车主收取。 然而,如果车辆是在车主自己选择的停车场停放,或者是在交警部门完成调查、处理后,通知车主取车,而车主没有及时取车,导致车辆继续在停车场停放,那么超出合理期限之后的停车费用,通常是需要由车主自行承担的。因为这时候车辆继续停放并非是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导致的必要结果。所以,车主在接到取车通知后,应及时去取车,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停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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