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看车费是否需要收取?
我前不久出了交通事故,车被交警扣了。现在要取车,对方说要收看车费。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交通事故看车费到底需不需要收取呢?
展开


在我国,一般情况下,相关法律没有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收取看车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这意味着,因交通事故进行拖车,不能额外收取这笔费用。 对于车辆保管费(停车费),从保险公司角度,车辆发生事故后可直接拉到修理厂修理,不应有停车费,但交警因收集证据需要扣车。通常车辆保管费跟责任无关,多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不过这并非绝对,如果认为不合理,也可与对方驾驶人协商。要是遇到不合理收费情况,当事人有权拒绝。若因此产生纠纷,还可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另外,如果是因为交通事故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期间产生的相关合理费用,按照规定由相关责任方承担。具体的赔偿责任和费用承担,要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等情况来确定。总之,法律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面对不合理收费要敢于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交通事故处理费:公安机关对重大和特大事故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收取的费用,该费用应当上缴财政部门 。 拖车费(施救费):在交通事故中,将故障或事故车辆拖移到指定地点所产生的费用 。 车辆保管费(停车费):车辆因交通事故被扣押期间,在指定停放场所产生的保管费用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