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不退彩礼是否犯法?


退婚不退彩礼是否犯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需要明确彩礼的概念。彩礼是一种基于婚姻习俗,由一方(通常是男方)在婚前向另一方(通常是女方)给付的财物,其目的通常是为了促成婚姻关系的成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只是订婚但没有正式登记结婚,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下彩礼应当退还。比如,男方给了女方10万元彩礼后,双方因为各种原因最终没有去民政局登记结婚,此时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女方若不退就是不合理的,男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女方退还。 -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里的“共同生活”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实际共同居住、生活,相互履行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但婚后女方一直住在娘家,双方没有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要求退还彩礼,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需要注意的是,适用此条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要求彩礼的给付确实对给付人的经济状况造成了严重影响,导致其生活困难,且这种困难与彩礼的给付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例如,男方为了给付彩礼,四处举债,婚后生活陷入困境,此时若双方离婚,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同样,适用此条规定也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女方不退彩礼一般不构成违法。也就是说,在一些情况下,比如双方虽然退婚,但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支出,或者是男方自愿赠与且没有导致自身生活困难等,女方可以不退还彩礼。 总之,退婚时彩礼是否退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涉及彩礼退还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