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生了别人的孩子是否犯法?
我现在很困惑,我在婚姻内和别人有了孩子。我担心自己是不是犯了法,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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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生了别人的孩子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分不同层面来看。 首先从民事法律角度讲,这严重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主张权利,过错方可能需要给予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婚内生别人孩子可被认定为“有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以此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 。 从刑事法律角度,如果只是单纯婚内生了别人的孩子,没有出现重婚的情况,通常不构成刑事犯罪。法律意义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即再次登记结婚)和事实上的重婚(虽未登记,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不存在这些情况,一般不会触犯刑法。 总之,婚内生别人孩子虽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但在民事上,过错方很可能要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相关概念: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夫妻忠实义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应当互相忠实,保持专一的感情关系,不得为婚外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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