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转给个人后公司要回是否合法?
之前公司把一笔赔偿金转给我了,现在公司突然说要把这笔钱要回去。我不太清楚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我也不想平白无故把钱交回去,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有权利要回这笔转给我的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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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是在特定情形下给予受损害方的补偿款项。一般来说,当公司将赔偿金转给个人后,公司再要回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这笔赔偿金的支付是基于公司的错误操作,比如误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利要求个人返还误转的赔偿金,因为个人获得该款项没有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 其次,如果赔偿金是基于合法合理的事由支付给个人的,例如公司与个人之间存在劳动纠纷,经过协商或法律程序,公司按照规定支付给个人相应的工伤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等。一旦支付完成,就意味着公司履行了相应的义务,通常情况下公司不能随意要回。因为这种支付是有法律依据和事实基础的,是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情形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公司支付后,就不能再以不合理的理由要求劳动者返还。 此外,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公司在知晓情况后的一定期限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撤销支付行为并要回赔偿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存在可撤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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