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遗嘱多子女房屋遗产必须公证吗?

我家老人去世了,没留遗嘱,家里好几个子女。现在想处理老人留下的房屋遗产,不知道需不需要去做公证。不公证行不行呢?有点拿不准,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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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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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多子女继承房屋遗产并非必须要进行公证。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法定继承这个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在没有遗嘱时,多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房屋遗产。 公证的作用主要是对继承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证明。以前在办理房屋过户等手续时,部分地区要求必须进行继承公证,但是现在相关规定已经有了变化。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这意味着,继承人既可以选择提供公证材料来办理房屋继承手续,也可以不公证,而是通过提交其他能证明继承关系的材料来办理。 如果不进行公证,多子女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自己是合法继承人的材料,比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果有的话)等。然后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过,不公证可能会面临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更为严格的情况,过程可能会相对复杂一些。而公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后续的手续办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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