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职后前公司继续以员工名字发放工资合法吗?

我已经从之前的公司离职了,可最近发现前公司还在以我的名字发工资。我不太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心里很疑惑,也有点担心会对自己有不好的影响。想问问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应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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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前公司继续以员工名字发放工资,这种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劳动者和原雇主曾签署过竞业禁止或保密条款协议,那么用人单位发放的款项有可能被视为竞业补偿金以及保密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合法获得这笔钱,但前提是要严格遵守协议里规定的各项条款。比如,协议约定了竞业限制的范围、期限等,员工就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虽然没有明确直接规定这种情况,但从公平合理以及合同履行的角度,如果双方有明确约定,就应该按照约定执行。 其次,如果不是基于上述协议原因,很可能是公司在操作过程中出现了失误。《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既然已经离职,公司就不应该再以员工名义发放工资。若确实是失误,责任通常由负责薪资计算及考勤记录统计的工作人员承担,即使公司老板不知情,公司错误发放这笔款项的事实也是存在的。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员工首先要和公司沟通,弄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继续发放工资。如果是失误,要求公司及时纠正。要是因为竞业禁止或保密协议发放的款项,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公司拒绝沟通或者不处理,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竞业禁止: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保密条款:就是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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