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放不全是否合法?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这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发现工资比正常应发的少了不少。我也没犯什么错误,也没有请假之类的情况。我想知道公司这种工资发放不全的行为合不合法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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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不全通常是不合法的。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工资发放不全”指的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例如,劳动合同里明确写着每月工资5000元,但实际只发了4000元,这就属于工资发放不全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克扣”就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不过在特定情况下,如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情形除外。也就是说,除了法律规定的这些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减少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遇到工资发放不全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说明扣减工资的理由,并补足工资差额。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罚。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工资发放不全大多是不合法的行为,劳动者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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