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工资少发一千元合法吗
我这个月发工资发现少了一千元,也没人跟我提前说为啥少发。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公司这么做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想具体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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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工资少发一千元一般情况下是不合法的。 首先,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法》第五十条也指出,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公司应该按照之前约定好的工资数额按时发给员工。 如果少发一千元,很可能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比如未经劳动者许可擅自扣除,或者故意拖延支付等情况,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相应工资及经济补偿,还可能责令支付赔偿金。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若劳动合同中有相关明确约定,例如绩效考核导致工资变动等合理情况,并且公司有合理的考核依据和流程,那么少发工资可能存在一定合理性。还有,如果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制度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下会有工资扣减,也可能影响工资数额。但这些情况都需要有明确的依据和合理的程序。 如果遇到工资少发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看是否存在误会或其他合理原因。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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