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提前辞职扣百分之八十的工资合法吗?
我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没能提前辞职,现在公司要扣我 百分之八十的工资。我觉得这样扣太多了,心里很委屈也很困惑。我想知道这种扣款行为到底符不符合法律规定,具体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界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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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提前辞职扣百分之八十的工资这种做法通常是不合法的。
首先,劳动者享有辞职的权利。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辞职一般需要提前一定时间通知用人单位,比如正式员工一般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天通知。但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规定提前通知就离职,需要看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也指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未提前辞职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可以要求赔偿,但扣除工资也有严格的限制,不能随意扣百分之八十这么高的比例。如果单位扣除工资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比例或导致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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