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以员工没追回货款为由扣工资是否合法?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负责一些业务,有几笔货款没追回。老板说要扣我工资,我觉得挺不合理的,货款追不回来也不完全是我的原因啊。我就想知道老板这么做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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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以员工没追回货款为由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工资的性质,工资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方式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和流程去追讨货款,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努力,只是由于一些不可预见、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货款未能追回,比如客户突然破产等,这种情况下老板扣工资就是不合法的,属于无故克扣工资。因为员工并没有主观上的过错,也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是由其本人原因导致的。然而,如果员工在追讨货款过程中,存在明显的失职行为,例如没有及时跟进客户、未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操作等,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并且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赔偿经济损失的明确约定,那么老板可以按照约定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资,但也要遵循上述法律规定的扣除比例限制。所以,员工遇到这种情况,要先判断自己在追讨货款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再结合公司的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确定老板扣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如果认为老板扣工资不合法,可以与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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