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没过彩礼就让去领证,这样合适吗,有什么法律影响?
男方家说先领证,彩礼后面再给,可我心里有点没底。我担心领了证之后他们就拖着不给彩礼了,到时候我也没办法。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先领证后给彩礼的情况有啥说法不?会不会影响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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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先领证后给彩礼本身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可能会在一些方面产生不同的法律影响,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彩礼的法律性质。彩礼通常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按照当地习俗给予女方的财物。在法律上,它一般被视为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这个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一旦双方登记结婚,赠与行为通常就完成了,彩礼的所有权也就转移给了女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到先领证后给彩礼的情况,如果先领了证,后续男方给付了彩礼,这一般就属于婚后赠与。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彩礼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是日后双方感情出现问题离婚,就需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处理。 要是先领证,男方之后却不给彩礼了,从法律上来说,因为并没有形成实际的赠与行为,女方很难通过法律手段强制男方给付彩礼。所以,在面对男方提出先领证后给彩礼的情况时,女方可以和男方及家人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彩礼的数额、给付时间和方式等,并尽量形成书面约定,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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