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领证后给彩礼是否正常?
我和对象打算结婚,家里商量着领证和给彩礼的事儿。现在有个情况是,对方想先领证再给彩礼,我有点犹豫,不太清楚这样合不合适,所以想问问先领证后给彩礼在法律上正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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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先领证后给彩礼是否正常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层面来理解。从法律定义上讲,彩礼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一般来说,是以男女双方结婚为目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数额的财物。 在法律层面,并没有对彩礼的给付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主要强调婚姻自由、平等、自愿等原则,没有关于彩礼给付时间先后的强制性条款。这意味着先领证后给彩礼或者先给彩礼后领证,在法律上都是被允许的,不存在正不正常的问题,更多的是依据双方家庭的协商和约定。 从社会习俗层面来看,不同地区有不同的风俗习惯。有些地方传统习俗是先给彩礼,之后再进行结婚登记等后续流程,认为这样是对女方的尊重和保障;而在另一些地区,可能并没有严格区分彩礼给付和领证的先后顺序。所以,先领证后给彩礼在某些地区可能是比较常见、被认可的做法,但在另一些地区可能会让人觉得不符合传统。 从法律风险的角度分析,如果先领证后给彩礼,要明确彩礼的性质和归属。若没有特别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赠与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是一方家庭给予另一方的彩礼,最好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该彩礼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以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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