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必须在打结婚证前给吗?
我和对象打算结婚,关于彩礼给的时间产生了分歧。我觉得打了结婚证后给也没问题,可对象家里坚持要在打结婚证前给。我想 了解从法律层面讲,彩礼是不是必须在打结婚证前给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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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彩礼必须在打结婚证前给予。彩礼是一种传统习俗,通常是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等财物。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彩礼可以被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这里所说的附条件,一般是指以双方结婚并共同生活为条件。如果最终双方没有结婚,那么接受彩礼的一方可能需要返还彩礼。这种规定主要是为了平衡双方的利益,避免一方因为彩礼问题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由此可见,法律重点关注的是彩礼的返还情形,而不是彩礼的给付时间。所以,彩礼既可以在打结婚证前给,也可以在打结婚证后给,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实际生活中,彩礼给付时间通常会受到当地风俗习惯、双方家庭意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无论选择何时给付彩礼,建议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彩礼的金额、用途等内容,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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