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方给了彩礼不领结婚证算诈骗吗?


判断结婚一方给了彩礼不领结婚证是否构成诈骗,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诈骗。在法律上,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欺骗手段让别人把钱心甘情愿地交出来,并且不打算归还。 如果一方在收受彩礼时,就压根没打算和对方结婚,只是以结婚为幌子,编造各种理由来骗取彩礼,收到彩礼后就消失不见或者找各种借口拒绝领证,这种行为就很可能构成诈骗。比如,有些人会虚构自己的家庭情况、工作情况等,让对方误以为可以和自己建立婚姻关系,从而给付彩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然而,如果只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比如双方在筹备婚礼过程中产生矛盾、对结婚时间安排有分歧等,导致暂时没有领结婚证,但收受彩礼的一方并没有非法占有彩礼的故意,之后也有继续和对方结婚的意愿,这种情况通常就不构成诈骗。 在实践中,如果遇到给了彩礼不领结婚证的情况,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先和对方沟通,了解对方的真实想法。如果认为对方存在诈骗嫌疑,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即便不构成诈骗,给付彩礼的一方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