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本回迁房一房二卖合法吗?
我看中一套无房本的回迁房,准备购买时却发现卖家已经把这套房子卖给别人了。我很疑惑这种情况合不合法,我能不能追究卖家责任,具体该怎么判断卖家行为性质呢?
展开


无房本回迁房一房二卖通常是不合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这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在房产交易中,买卖双方基于合同建立起权利义务关系,卖家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买家并办理相关手续。而一房二卖明显违反了这一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进一步明确,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例如,买家支付了房款后,因卖家一房二卖无法得到房屋,卖家就需要赔偿买家因此遭受的损失。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某些情况下一房二卖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如果卖方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主观意图,通过欺骗手段使购房者产生误解,并成功获取了购房者支付的全部或部分款项,就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例如,卖家在收取买家房款后,既不交付房屋,又拒绝退还房款,甚至携款潜逃,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总之,无房本回迁房一房二卖大多数情况下属于民事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若符合特定条件构成合同诈骗罪,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