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让我在空白询问笔录上签字合法吗?
前几天警察找我了解一些情况,做询问笔录的时候,我还没说话呢,他们就让我先在空白笔录上签字。我心里有点犯嘀咕,这会不会有啥问题啊?我就想知道警察这么做合不合法,我签了字之后会不会有不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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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让您在空白询问笔录上签字是不合法的。询问笔录是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向证人、被害人等询问情况时所制作的文字记录,它是一种重要的证据材料。 从法律规定来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这就明确了询问笔录必须内容完整、准确,并且要经过被询问人核对确认。 让您在空白笔录上签字,存在诸多风险。一方面,后续笔录内容可能被随意添加、篡改,这可能导致笔录内容与您实际陈述不符,从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另一方面,如果笔录内容与事实不符且被作为证据使用,可能会对您的权益造成损害。 如果您已经在空白笔录上签了字,您应该及时向该警察的上级领导或者相关监督部门反映情况,说明当时的真实情况,并要求对笔录进行重新核对和修改,确保笔录内容真实反映您的陈述。同时,您也可以保留相关的证据,比如与警察对话的录音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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